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24-008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4 年 4 月 13 日,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英可瑞”)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合资公司设立事宜。本次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拟与吕有根、深圳市瑞新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瑞新”)、深圳市瑞东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深圳瑞东”)签署《合资协议》,并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深圳市英可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资公司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英可瑞拟出资 510 万元,持股比例 51%;吕有
根拟出150万元,持股比例15%,深圳瑞新拟出资229.50万元,持股比例22.95%;深圳瑞东拟出资 110.50 万元,持股比例 11.05%。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姓名:吕有根
身份证号码:362523198108******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 369 号诺德假日花园** 栋****房
2、名称: 深圳市瑞新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信用编码:91440300MADF9XCMXK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中山园路 1001 号 TCL 科学园区
E1 栋 1101
3、名称:深圳市瑞东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信用编码:91440300MADF9WXU6U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中山园路 1001 号 TCL 科学园区
E1 栋 1101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对手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与公 司、公司前十名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三、拟设立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英可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 理部门核定为准)
2、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3、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中山园路 1001 号 TCL 科学园区 E1
栋 1101
4、经营范围:直流、交流、双向各类电源等电力电子产品相关研发、生产、 销售,软件开发、技术转让等(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5、股东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出资方式
(万元)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10 51.00% 货币出资
吕有根 150 15.00% 货币出资
深圳市瑞新新能源合伙企业 229.50 22.95% 货币出资
(有限合伙)
深圳市瑞东新能源合伙企业 110.50 11.05% 货币出资
(有限合伙)
合计 1,000.00 100.00%
注:以上公司名称、注册地址、经营范围等信息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吕有根
丙方: 深圳市瑞新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丁方:深圳市瑞东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各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资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各方以现金出资方式共同设立深圳市英可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公司暂定名称,具体以工商注册批准名称为准。
合资公司注册资金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各方出资比例如下:
1. 甲方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 510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51.00%;
2. 乙方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 150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15.00%;
3. 丙方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 229.50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22.95%;
4. 丁方以自有货币资金出资人民币 110.50 万元,占投资总额的 11.05%;
丙方、丁方作为合资公司员工的持股平台。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资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认缴股权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二)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直流、交流、双向各类电源等电力电子产品相关研发、生产、销售,软件开发、技术转让等(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协议各方自有资金。
(四)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深圳市英可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曙光社区中山园路 1001 号 TCL 科学园
区 E1 栋 1101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永续经营,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4、经营范围:直流、交流、双向各类电源等电力电子产品相关研发、生产、销售,软件开发、技术转让等(具体以工商注册为准)
5、股东甲方、乙方应于公司注册成功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按股权比例向公司一次性缴纳注册资本金的 100%;丙方、丁方按股权比例向公司分期缴纳,应在公司注册成功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60 个自然日内向公司缴纳其
认缴出资额的50%,应在 2026年 3 月30 日之前向公司缴纳其认缴出资额的 50%。
(五)治理结构
1、合资公司股东会
(1)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合资公司最高权力机构,依法决定合资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并授权董事会或经营层处理合资公司经营事宜。
(2)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股东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合资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2、合资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五(5)名董事组成,甲方提名三(3)名,乙方提名一(1)名,丙方、丁方联合提名一(1)名,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和董事长任期三(3)年,经提名方重新提名后可以连任。如因撤换或辞职的原因需要更换董事,则由原提名该董事的一方委派一位替代人选在相关任期的剩余时间内出任董事。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决议实行一人一票制。
3、合资公司不设立监事会,设监事一(1)名,由丙方、丁方联合委派,任期每届为三(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丙方、丁方联合提名的每一届董事及委派的监事不同时只由一方提名或委派。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1、投资的目的:本次对外投资是为了强化公司在直流、交流、双向各类电源等电力电子产品适用行业的竞争优势,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2、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存在的风险:合资公司设立后,可能存在技术研发失败风险、行业竞争风险、经营管理风险等潜在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予以防范和应对,力求提升合资公司的研发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同时,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合资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