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19-052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股东、监事何勇志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公司股份3,609,3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52%)的股东、监事何勇志先生,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至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4183%)。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可瑞”或“发行人”)于近日收到监事何勇志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何勇志,系公司监事
2、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勇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609,36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2%,其中持有无限售流通股份902,342股,持有高管锁定股2,707,024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周转需要。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发起人股份及发行上市后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何勇志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
4、减持数量和比例:
何勇志预计减持股份不超过6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183%。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至6个月内,即2019年7月12日至2020年1月11日进行。(敏感期不减持)。
6、减持的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股东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何勇志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如下承诺:
1、股份锁定的承诺
除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将持有的部分公司老股公开发售外: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英可瑞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期限届满后,本人在担任英可瑞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期间,将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7个月至第12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何勇志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事项,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何勇志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何勇志先生承诺,在按照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何勇志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本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将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何勇志先生出具的《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