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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13 深市 英可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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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可瑞: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4-16

证券代码:300713            证券简称:英可瑞         公告编号:2018-026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2日以电子邮件、书面送达方式发出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18年4月12日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尹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7 年年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日公布的《2017

年年度报告》及《2017 年年度报告摘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审议了总经理尹伟先生递交的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董事会一

致认为:2017 年度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

整体经营情况正常。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真实、客

观 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在2017年度的工作情况及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 年年度报告》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

析”。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2017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日公布的《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7年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日公布的《2017

年度审计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

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全体董事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关于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后,还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司拟对

《公司章程》中第六条、第十八条作相应修改。具体修订如下:

              修订前                                 修订前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312.50万元。                     9,562.50万元。

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562.50万

5,312.50 万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  股,均为普通股,并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民币标明面值。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具体经办人根据本议案办理工商备案手续。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结合公司财务状况,为缩短银行授信审批时间,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根据公司2018年经营规划,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4.5亿元整。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日公布的《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日公布的《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周辉强先生、陈立北先生、黄云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7年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因而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同日公布的相关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第十六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拟定于2018年5月8日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

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同日公布的《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核字【2018】48300001号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可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