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2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6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为保证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期限要求,公司于同日在公司 2006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材料会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林一
文先生为会议的召集人和主持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林一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选举王劲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治理的实际需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同意选举以下人员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 审计委员会:翁国雄先生(主任委员)、王劲军先生、王占永先生;
(2) 战略委员会:林一文先生(主任委员)、黄炎生先生、王占永先生;
(3) 提名委员会:王占永先生(主任委员)、林一文先生、方维忠先生;
(4) 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方维忠先生(主任委员)、林一文先生、翁国雄先生。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林一文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炎生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5.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和安全总监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黄炎生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勇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聘任李庆先先生、卢庆议先生、张善传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罗志青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吴轶群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张?军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安全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6.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林一文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轶群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7.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筱锦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4)。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自愿性披露标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取消此前针对日常经营合同制定的自愿性披露标准。公司后续日常经营合同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自愿性披露标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15)。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