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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712 深市 永福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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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关于投资建设孟加拉国BANDARBAN 70MW(AC)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10-13

永福股份:关于投资建设孟加拉国BANDARBAN 70MW(AC)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4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孟加拉国BANDARBAN 70MW(AC)

                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项目名称:孟加拉国 BANDARBAN 70MW(AC)光伏发电项目

  2.项目规划投资总额:约 9,754.48 万美元

  3.本项目涉及跨境投资,公司尚需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本项目正在孟加拉国内阁采购委员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目投资运营权尚需孟加拉国政府正式批复,尚需与孟加拉国政府签署项目售电协议;本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前需要取得当地相关主管部门的开发批文以及施工许可等文件。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布局,拓展海外新能源投资业务,福建永福电
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福股份”)于 2023 年 10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孟加拉国BANDARBAN 70MW(AC)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
YONGFU ONE SINGAPORE NEW ENERGY DEVELOPMENT COMPANY PTE.
LTD(. 以下简称“永福新能”)与 PinnacleOmniTradersLtd(. 以下简称“POT”)、Air&WavePvt. Ltd.(以下简称“AWP”)共同投资建设孟加拉国 BANDARBAN70MW(AC)光伏发电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或“孟加拉国 70MW(AC)项目”)。本项目建设规模约 95MWp,规划投资总额约 9,754.48 万美元(按 2023
年 10 月 11 日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约 7 亿元),其中,子公司永福新能的投资
金额将不超过 8,486.40 万美元(按 2023 年 10 月 11 日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约
6.09 亿元)。同时,为顺利推进本项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代表公司全权办
理与本项目投资相关的全部事宜。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拟建设于孟加拉国吉大港大区班多尔班县,该区域光资源条件优
越。本项目建设期预计1年,运营期预计20年。

    (二)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根据本项目的可研报告,本项目建设规模约95MWp ,规划投资总额约9,754.48万美元,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等效利用小时数约1,475小时,年均发电量约140,080MWh,项目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约为15.55%,项目具备开发条件,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三)资金来源

  本项目规划投资总额预计约9,754.48万美元,其中,项目公司的资本金约占投资总额的30%,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其余资金采用债务融资方式筹集。

    (四)投资进度

  本项目涉及跨境投资,公司尚需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本项目正在孟加拉国内阁采购委员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项目投资运营权尚需孟加拉国政府正式批复,尚需与孟加拉国政府签署项目售电协议;本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前需要取得当地相关主管部门的开发批文以及施工许可等文件。

    三、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合作方Pinnacle Omni Traders Ltd.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Pinnacle Omni Traders Lt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GP CAPT SK M SHAFIQUL ISLAM, psc (RETD.)

  注册资本:1,000万塔卡


  经营范围:从事燃油、燃气、光伏电站的发电、输配电和售电业务;光伏发电设备的贸易、制造、施工、运行业务;热电和煤电项目的管理和运行业
务;输变电设施以及土建工程的施工。

  关联关系说明: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合作方Air & Wave Pvt. Ltd.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Air & Wave Pvt. Ltd.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SHEIKH MOHAMMAD RAFID AL ISLAM

  注册资本:1,000万塔卡

  经营范围:从事新能源项目产品的贸易、进出口以及发输变电业务;煤
电、热电项目、变电站、输变电设施的建造、运行、航运、造船、疏浚以及土建工程的施工。

  关联关系说明: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分析:POT与AWP均由GP CAPT SK M SHAFIQUL ISLAM, psc
(RETD.)先生实际控制。GP CAPT SK M SHAFIQUL ISLAM, psc (RETD.)先生在
孟加拉国的能源行业具有丰富的项目开发与投资经验,曾投资公司承建的孟加拉国迈门辛50MWac光伏发电项目,与公司有良好的合作基础。上述两家公司资信良好,具备较强的开发及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受气候变化带来的环境问题和能源危机的影响,推进全球能源绿色转型、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全球共识。公司深耕电力能源行业,聚焦新能源、储能、智能电网领域,拓展新能源开发投资业务。国际市场是公司的重点市场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海外业务已遍及东南亚、南亚、非
洲、中东等十几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本次投资光伏发电项目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

    孟加拉国具有新能源资源禀赋、良好的政治及商业环境等优势,加上当地政策支持,为本次投资奠定了良好的基础。项目具备开发条件,技术可行、经济合理,预计投资收益良好。


    本次投资建设的孟加拉国70MW(AC)光伏发电项目是公司在海外投资的首个新能源发电项目,项目投资建成后将有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和产业布局,进一步提升公司在海外尤其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综合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为公司带来新的利润增长点,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1)项目审批风险

  本项目涉及跨境投资,公司需要完成政府主管部门的相关审批或备案程序;目前公司尚未正式取得项目投资运营权,尚未与购电方签署正式的售电协议;本项目正式开工建设前需要取得当地相关主管部门的开发批文以及施工许可等文件。公司将尽快推进项目相关协议的签署及手续办理。

    (2)项目预期收益无法实现的风险

  原材料价格波动、项目土地购买进度不及预期、项目建设成本超支等因素,可能对本项目的经济性产生影响;运营期内,如天气变化或运维不当,可能造成光伏等效利用小时数不达预期,导致项目发电量下降的风险;同时,如人工费用持续上涨,可能导致项目运维成本上升的风险。以上多种因素均可能导致项目预期收益无法实现。公司将通过加强建设与运营管理的方式降低风险。

    (3)汇率及汇兑的风险

  本项目以美元计价孟加拉国塔卡支付,孟加拉国塔卡和美元存在汇率波动风险,以及后续的汇兑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有关汇率情况,通过选择合适的套期保值工具等方式降低汇率及汇兑风险。

  五、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项目投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备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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