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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6-30

永福股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3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1 年年
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
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21 年年度
 权益分派方案,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公司以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82,10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人
 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18,210,400.00 元(含税),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 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 调整。

    2.自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182,104,000 股增加至 185,252,160 股。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按最新股本对分配比例进行了调
 整,即以现有总股本 185,252,16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
 币 0.983006 元(含税)。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85,252,16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983006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88470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96601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983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7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7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2 年 7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2 年7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681      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        08*****786      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        08*****690      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2 年 6 月 28 日至登记日:2022 年 7 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实际控制人以及控股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承诺: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本次除权除息后,最低减持价格调整为每股 8.64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涉及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海西科技园高新大道 3 号

  咨询联系人:吴轶群

  咨询电话:0591-38269599

  传真电话:0591-38269599

  咨询邮箱:yfdb@fjyongfu.com

  八、备查文件

  1.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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