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7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9:30在公司1908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 7 人,通讯出席
董事 2 人,为谭立斌、许永东)。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一文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2021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认为 2021 年度公司经营班子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有效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较好地执行了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了《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认为 2021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确保董事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许永东先生、郭谋发先生、林庆瑜先生,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陈冲先生、胡继荣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
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巨潮网”)披露的《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 2021 年度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应了公司 2021年度的日常经营及财务状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根据 2022 年度的经营计划,并
结合 2021 年度经营及财务状况,对 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进行了合理预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2022 年财务预算报告》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预算并不代表上市公司对 2022 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
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了 2021 年利润分配
方案:以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82,104,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8,210,4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了《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报告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对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特制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
律法规的要求,并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且得到了较好的贯彻和执行,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报告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管薪酬管理规定》《总经理绩效考核办法》《经营层副职绩效考核办法》,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对总经理进行了考核,并审核了总经理对其他高管的考核结果。董事会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了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林一文、王劲军、钱
有武、刘勇回避表决。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2021 年年度报告》和《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将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2022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预计 2022 年度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甘肃电通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和福建和盛高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合计不超过 72,000 万元,以上额度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林一文、王劲军、谭
立斌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新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云能水利电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攀枝花三能新能源有限公司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银行委托贷款、资产证券化、基金、资管、信托等渠道进行融资。公司拟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00,500万元,担保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连带责任担保、履约担保等,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合同及其他与担保有关的法律性文件的签订、执行、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 2022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持股 40%的参股公司时代永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永福”)及其子公司拟进行融资,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银行委托贷款、资产证券化、基金、资管、信托等。上述事项需时代永福股东提供担保。根据公平性原则,公司及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时代”)分别按其持股比例向时代永福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司拟为时代永福及其子公司提供人民币 5.50 亿元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期限依据与相关交易对手方最终协商后签署的合同确定。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与本次担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合同及其他与担保有关的法律性文件的签订、执行、完成。
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网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