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 号)的规定,将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80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35,02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1.82 元。截至 2017 年 10
月 25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2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413,936,4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27,769,984.91 元后的募集
资金为人民币 386,166,415.09 元,已由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 59190332481030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 60510710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 117130100100255416 的人民币账户里,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076,415.09 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4,090,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743 号验资报告。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根据公司与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
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万元以上的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按照孰低原则),公司及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
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元)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注
591903324810303 0.00
1)
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温泉支行(注 2) 605107102 0.00
小计 0.00
2020 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0.00
合计 0.00
注 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已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申请销户并获得受理,并于 2022 年 1
月 4 日完成销户。
注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已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根据 2019 年 8 月 22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
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勘察能力提升”、“设计能力提升”、“研发中心-海上风电研发中心”和“研发中心-智能电网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方式进行变更;将“研发中心-太阳能光热发电研发中心”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782.83万元变更至“EPC工程总承包”项目使用,
上述募投项目的变更已 2019 年 8 月 22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 2019 年 9 月 9 日经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 3 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 3 年实现效益
情况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资金投入均需要一定周期,且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同时公司业务对资金需求较大。
2019 年 10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永福股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0 月 17 日、2019 年 10 月 23 日和 2019 年 11 月 21
日将人民币 1,500 万元、人民币 1,000 万元和人民币 4,500 万元募集资金从募集
资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 10 月 13 日,公
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合计7,000万元人民币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原专户。
2020 年 10 月 19 日, 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永福股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将人民币 6,000 万元募集资金从募集资
金专户转入公司一般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10 月 18 日,补充
流动资金 6,000 万已全部归还完毕。
(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7 年 11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2017 年 12 月 7 日,公司召开福建永福电力设计
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3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2018 年 12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永福股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内,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
编制单位: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41,393.6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409.00
募集资金总额 3,984.64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41,393.64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7,409.00 万元) 各年度募集资金总额 3,984.64 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
为 37,409.00 万元)
2017 年度 2,376.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