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9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80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35,02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1.82 元。截至 2017 年 10
月 25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2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413,936,4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27,769,984.91 元后的募集
资金为人民币 386,166,415.09 元,已由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 59190332481030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 60510710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 117130100100255416 的人民币账户里,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076,415.09 元后,合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4,090,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743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58,858,943.99 元,
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及结余金额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时间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募集金额: 374,090,000.00
减:2017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注 1) 23,760,000.00
加:2017 年利息收入 144,264.56
减:2017 年度专户手续费支出 263.88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50,474,000.68
减:2018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注 2) 206,274,009.17
加:2018 年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注 3) 9,240,405.95
加:2018 年利息收入 396,249.25
减:销户转入一般户 10,263.93
减:2018 年度专户手续费支出 610.82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53,825,771.96
减:2019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注 4) 79,585,878.75
加:2019 年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注 5) 2,779,571.91
加:2019 年利息收入 441,230.95
减:2019 年度专户手续费支出 1,728.30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77,458,967.77
其中:2019 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0.00
减:2020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注 6) 18,617,935.98
加:2020 年度利息收入 30,096.53
减:2020 年度专户手续费支出 755.81
减:销户转入一般户 11,428.52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58,858,943.99
其中:2020 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专户余额 58,000,000.00
注 1:2017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23,760,000.00 元;
注 2:2018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06,274,009.17 元:其中勘察设计能力提升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69,753.40
元,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 186,004,255.77 元;
注 3:2018 年度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65,500.00 万元,每笔金额不超过 15,000.00 万元;2018 年度赎回理财产
品金额 83,500.00 万元;
注 4:2019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79,585,878.75 元:其中勘察设计能力提升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3,490,816.88
元,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 56,095,061.87 元(扣除利息收入部分 4,271,014.44 元后为 51,824,047.43 元);
注 5:2019 年度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34,000.00 万元,每笔金额不超过 15,000.00 万元;2019 年度赎回理财产
品金额 46,000.00 万元。
注 6: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8,617,935.98 元:其中勘察设计能力提升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8,617,935.98
元。(扣除利息收入部分 58,196.78 元后为 18,559,739.20 元)。
(三)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43,488,261.46 元,本
期使用及结余金额情况为:
单位:人民币元
时间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58,858,943.99
减:2021 年上半年度募投项目支出(注 1) 15,371,818.30
加:2021 年上半年度利息收入 1,580.77
减:2021 年上半年度专户手续费支出 445.00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 43,488,261.46
其中:2020 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至专户余额 43,400,000.00
注 1:2021 年上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5,371,818.30 元:其中勘察设计能力提升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5,371,818.30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上述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根据公司与华创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于 2017 年 11 月 21 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的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10%(按照孰低原则),公司及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机构。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期末余额(元) 存储方式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 591903324810303 88,261.46 活期
小计 88,261.46
2021 年半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43,400,000.00
合计 43,488,261.46
(三)结构性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