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
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关于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2428号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福电力”)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永福电力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永福电力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永福电力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永福电力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永福电力为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 国·上海 二 O 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6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80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35,02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11.82 元。截至 2017 年 10
月 25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5,020,000.00 股,募集资金总额 413,936,4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27,769,984.91 元后的募集
资金为人民币 386,166,415.09 元,已由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5
日分别存入公司开立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南门支行 591903324810303;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温泉支行 60510710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华林支行 117130100100255416 的人民币账户里,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076,415.09 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74,090,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17]000743 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77,458,967.77 元,
以前年度累计使用及结余金额情况为:
时间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募集金额: 374,090,000.00
减:2017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注 1) 23,760,000.00
加:2017 年利息收入 144,264.56
减:2017 年度专户手续费支出 263.88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50,474,000.68
减:2018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注 2) 206,274,009.17
时间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加:2018 年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注 3) 9,240,405.95
加:2018 年利息收入 396,249.25
减:销户转入一般户 10,263.93
减:2018 年度专户手续费支出 610.82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53,825,771.96
减:2019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注 4) 79,585,878.75
加:2019 年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注 5) 2,779,571.91
加:2019 年利息收入 441,230.95
减:2019 年度专户手续费支出 1,728.30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77,458,967.77
其中:2019 年度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0.00
注 1:2017 年度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23,760,000.00 元。
注 2:2018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06,274,009.17 元:其中勘察设计能力提升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269,753.40 元,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 186,004,255.77 元。
注 3:2018 年度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65,500.00 万元,每笔金额不超过 15,000.00 万元;2018 年度赎回理财产
品金额 83,500.00 万元。
注 4:2019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79,585,878.75 元:其中勘察设计能力提升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3,490,816.88
元,EPC 工程总承包项目 56,095,061.87 元(扣除利息收入部分 4,271,014.44 元后为 51,824,047.43 元)。
注 5:2019 年度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34,000.00 万元,每笔金额不超过 15,000.00 万元;2019 年度赎回理财产
品金额 46,000.00 万元。
(三)本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58,858,943.99 元,
本期使用及结余金额情况为:
时间 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77,458,967.77
减:2020 年度募投项目支出(注 1) 18,617,935.98
加:2020 年度利息收入 30,096.53
减:2020 年度专户手续费支出 755.81
减:销户转入一般户 11,428.52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