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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福股份: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4-23

永福股份: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8年 11 月 22 日收到国家电网公司、国网物资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经过国家电网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的批准,本公司被确认为:武汉~南昌~长沙交流线路
工程可研及勘察设计项目的中标单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22 日
披露的《关于收到武汉~南昌~长沙 1000 千伏特高压交流线路工程可研及勘测
设计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2020 年 12 月 15 日,国家
发展改革委就南昌~长沙特高压交流工程作出核准事项批复(发改能源〔2020〕1893 号)。近日,公司收到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签订的《输变电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以下简称“该项目”或“项目”),合同总金额合计为 2,252.03 万元(含税,最终以结算金额为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特别提示

    1.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了项目核准手续。

    2.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工程实际建设进度执行。

    3.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在合同有效期内国家及地方的行政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的变更(包括施行新的、废除或改变现有),对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产生影响的风险。该风险包括并不限于质量标准提高、各项税费增加和对乙方完成合同工期的影响。


    4.该合同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特高压勘察设计领域的影响力,有利于公司在电力工程勘察设计业务领域开拓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二、合同的基本情况

    1.签署时间:近日

    2.签署地点:北京市

    3.合同当事人: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甲方、委托方)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受托方)

    4.合同标的:输变电工程勘测设计

    5.合同期限:根据工程实际建设进度执行。

    6.合同金额:人民币 2,252.03 万元(含税,最终以结算金额为准)

    二、交易对方介绍

    1.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辛保安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8295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输电(有效期至 2026 年 1 月 25 日);供电(经批准的供电区域);
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实业投资及经营管理;与电力供应有关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电力生产调度信息通信、咨询服务;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在国(境)外举办各类生产性企业。(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 86 号

  关联关系说明:与永福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与上市公司发生的购销金额:

    序号    年度    销售发生金额(不含税)(万元)    占公司当年销售比例%

    1    2017              2811.42                    4.99%

    2    2018              920.94                    1.32%

    3    2019              229.44                    0.16%

  3.履约能力分析: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作为国有独资企业,资信良好,履约能
  力强。

    四、合同的主要内容

    1.交易价格:人民币 2,252.03 万元(含税,最终以结算金额为准)

    2.结算方式:按进度付款,实际线路长度比招标时线路长度增或减超过 8%,
对超过 8%部分按照投标报价单价乘实际线路长度据实结算。

    3.工程承接内容:本工程规模2×59km双回的线路工程

    4.承接方工作范围:采用三维数字化设计,(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现场服务、设计成果数字化移交、相关科研试验研究、创优、评优、标准化、总结及报奖等工作。

    5.工程进度计划:

  (1)交付整套初步设计文件:合同签订后60日内。

  (2)2018年11月完成(预)初步设计。

  (3)交付第一部分施工图:初步设计评审完成后30日内交付工程前期图纸(满足征地、线路施工手续办理等);初设评审意见下达且工程主要设备材料技术参数确定后30日内交付满足工程开工的图纸。

  (4)交付整套施工图:初步设计评审意见下达且工程全部设备材料技术参数确定后60日内交付整套施工图纸。

  (5)初设评审意见下达后60日内提供依据施工图编制的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

  (6)交付整套竣工图:工程投产后30日内提交。

    6.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了项目核准手续。


    7.履行期限:根据工程实际建设进度执行。

    8.收入确认政策:按完工百分比确认收入。

    9.资金来源:预算拨款。

    10.违约责任: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向守约方承担继续履行、赔偿损失和/或支付违约金等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

    11.定价依据:本次合同定价是按照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范围和工程规模合理确定的价格,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本次项目是通过公开招标程序确定中标人,合同定价参考市场公允价格。

    12.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应尊重乙方根据国家、行业或省级地方有关标准、规程、规范的规定进行勘察设计工作的权利,不得提出与国家或行业标准、规程、规范相抵触的要求。

    (2)应按时向乙方提供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所需的有关基础资料。甲方应对所提供资料的可靠性负责。乙方就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乙方自费购买。

    (3)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4)为乙方开展勘察设计工作派驻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但费用由乙方承担。

    (5)应负责协调勘察设计过程中乙方与有关单位的配合事宜。甲方聘请设计监理时,应明确设计监理方的权利和义务,除非在本合同中明确约定外,设计监理方无权变更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6)有权对乙方提出的有关需要确认的勘察设计文件、专题报告、咨询意见、工程分标方案等进行确认、审查。

    (7)有权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设计总负责人及主要设计人员。


    (8)应负责审查乙方编制的设计文件中有关风险控制方面的具体措施。

    乙方权利义务:

    (1)应按照国家、行业或省级地方的标准、规程、规范、甲方的设计要求进行勘察设计工作,严格掌握设计标准,降低工程造价。

    (2)应负责对外联系并取得勘察许可证,并对勘察、测量、水文成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3)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并对委托范围内的勘察设计成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4)应按照合同约定组织和实施勘察设计,保证勘察设计质量符合合同约定。

    (5)负责输变电线路或其他管线工程对外联系并取得勘察许可,支付工程勘察过程中的费用(包括青苗赔偿、障碍拆除、材料、运输等费用)。

    (6)在进行勘察设计工作过程中应承担合同约定的安全环保职责。

    (7)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开辟独立章节,通过对地质、地震、水文、气象收集资料,对灾害风险进行评估,提出工程沿线各时段、各地段防灾避险意见,将需要采取特殊措施的相关费用计列在安全生产费科目下,纳入工程总造价。
    (8)按照甲方要求做好工程建设全过程的现场服务工作,配合开展工程结算及竣工决算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9)应按约定安排符合资格要求的设计人员进行勘察设计工作。

    五、合同签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签订的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合同总金额为2,252.03 万元,约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含规划咨询)营业收入 21,329.76 万元的 10.56%。该合同的履行预计对公司本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合同作为公司特高压勘察设计项目,合同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勘察设计领域的影响力,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在勘察设计业务领域开拓更广阔的市场空间,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上述合同为日常经营合同,此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对公司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形成业务依赖。

    六、合同风险提示

    在合同有效期内国家及地方的行政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的变更(包括施行新的,废除或改变现有),对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产生影响的风险。该风险包括并不限于质量标准提高、各项税费增加和影响乙方完成合同工期的其他风险。

    七、合同的审议程序

    该合同无需本公司董事会审议,也不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八、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合同的进展情况,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

    九、备查文件

  1.本项目相关合同正本

  2.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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