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 年 2 月 23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834.50 万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2.08 元/股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同意公司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21 年 2 月 23 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82 名激励对象授
予 834.50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标的股票种类:公司普通股 A 股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3、授予价格:12.08 元/股。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具体分配如下:
姓名 国籍 职务 获授限制性股 占授予总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
票数量(万股) 量的比例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林一文 中国 董事长、总经理 30.00 3.59% 0.16%
王劲军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20.00 2.39% 0.11%
宋发兴 中国 副总经理 17.00 2.03% 0.09%
钱有武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 20.00 2.39% 0.11%
刘勇 中国 董事、副总经理、总工 20.00 2.39% 0.11%
程师
卢庆议 中国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20.00 2.39% 0.11%
书、工会主席
张善传 中国 财务总监 20.00 2.39% 0.11%
罗志青 中国 副总经理 20.00 2.39% 0.11%
卓秀者 中国 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 13.00 1.56% 0.07%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656.00 78.47% 3.60%
(275 人)
合计(284 人) 836.00 100% 4.59%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 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自《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至本次授予期间,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因
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取消拟向上述 2 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5
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权益数量由 836.00 万股调整为 834.50 万
股,激励对象人数由 284 人调整为 282 人。
5、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4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6个月内的最 40%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6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8个月内的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38个月后的首个交
第三个归属期 易日至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50个月内的最 30%
后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6、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2020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70.00%;
第二个归属期 以2020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21.00%;
第三个归属期 以2020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87.30%;
注:上述“净利润”指标计算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制定的考核办法,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B、C、D 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 B+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100% 85% 70% 0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2、2021 年 1 月 22 日至 2021 年 1 月 31 日,公司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
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并于 2021 年 2 月 1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 年 2 月 5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激励计划获得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须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2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议
案》,同意公司以 2021 年 2 月 23 日作为授予日,向 282 名激励对象授予 834.5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2.08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鉴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公司取消拟向上述2名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5万股。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经过上述调整后,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数由 836.00 万股调整为 834.50
万股。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由 284 人调整为 282 人。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