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2 证券简称:永福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2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黄肇敏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黄肇敏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不影响其担任公司其他职务。黄肇敏先生担任董事
原定任期为 2018 年 10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0 月 28 日止。根据《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黄肇敏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截止本公告之日,黄肇敏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永福博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发投资”)0.7511%的股权,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福州永福恒诚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诚投资”)0.3829%的股权。博发投资持有控股股东福州博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宏投资”)100%的股权。博发投资、恒诚投资、博宏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分别为 2.1036%、19.4276%、25.3621%,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因其于原定任期届满前离职,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黄肇敏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不会
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起生效。公司将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尽快按照法定程序补选董事。
公司董事会对黄肇敏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名暨选举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单独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以上的股东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名,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提名梁成都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梁成都简历请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福建永福电力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2 月 28 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梁成都先生:1973 年 12 月出生,湖南人,福建百人计划,美国田纳西大学
材料化学博士。2006 年 10 月至 2015 年 7 月,为美国橡树岭国家实验室高级研
究员;2015 年 1 月至今,为浙江大学特聘教授;2015 年 8 月至今,为宁德时代
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体系联席总裁;2017 年 1 月至今,为屏南时代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2019 年 6 月至今,为龙岩思康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梁成都博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梁成都博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