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1 证券简称:广哈通信 公告编号:2021-021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年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7)。
1、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07,642,17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890,402.54元,剩余未分配利润52,625,125.22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7,642,17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8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342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6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38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南云一路16号 广州广哈通信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联系人:朱伟玲 李林红
咨询电话:020-35812869
传真电话:020-35812868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广哈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