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10 证券简称:万隆光电 公告编号:2023-065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公司股东执行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海南立安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立安民投资”)的通知,获悉其于近日收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临桂区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桂 0312 执 1428 号之五),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法院《执行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申请执行人:李**
被执行人:徐**
申请执行人李**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立安民投资出具保证书为徐**做执行担保(徐**为立安民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临桂区法院于2023 年 9 月冻结了立安民投资名下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万隆光电,股票代
码:300710) ,具体内容详见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9 日
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现申请执行人申请处置冻结被执行人名下前述部分股票。临桂区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第二百五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冻结、扣划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之规定,执行裁定结果:将担保人立安民投资名下持有的 1,522,500 股公司股票交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卖出,变现后连同该资金账户内资金余额一并转入临桂区法院指定账户。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其他说明
本次执行事项是公司股东立安民投资出具保证书为徐**做执行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积极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相关股东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桂0312 执 1428 号之五);
2、立安民投资出具的《关于收到法院执行裁定书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