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及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26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于2017年9月29日采用全部向二级市场投资者定价配售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1,7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4.75元。截至2017年10月1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258,12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24,022,616.0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34,102,383.96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由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0月12日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340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账户类别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瓜沥 3301040160008134085 103,627,527.36 活期
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02092029900083370 37,190,700.00 活期
杭州江南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 571906435010665 103,627,527.36 活期
萧山支行
合 计 244,445,754.72
注:实际汇入募集资金账户资金24,444.58万元与募集资金净额23,410.24万元的差异为扣除部分保荐机构费用后的发行费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存放的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并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见附件一。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经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变更年产 150 万台广电智能网络设备产业化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晨晓科技 52.99%股权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总金额为 10,990.46 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占募投总额的 42.58%,占募投净额的 46.95%。其中:用于支付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2.99%股权转让价款 10,541.77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48.69万元。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上述收购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在收购晨晓科技股权的交易中,公司先以自筹资金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
3,689.62 万元,并于 2019 年 10 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置换时间距离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日超过 6 个月,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2021 年 3 月,公司收到了深圳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 39 号)。
本公司经2020年11月16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对“光接入设备和智能终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的情况。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一)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
转让的情况。
(二)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
置换情况
2017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6,130,400.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 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7)第 330ZA5087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2019 年 10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6,896,193.00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19)第 330ZA6766 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出具核查意见。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689.62 万元。其中:收购晨晓科技 52.99%股权项目实际自筹资金 3,689.62 万元,已置换 3,689.62 万元。
五、临时闲置募集资金情况
2017 年 11 月 1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出具核查意见。在此授权期间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 40,400.00 万元,实现投资收益 424.27 万元,已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及已实现的投资收益已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8 年 11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3,0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已出具核查意见。在此授权期间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 6,900.00 万元,实现投资收益 449.22 万元,已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及已实现的投资收益已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19年11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上述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可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滚动投资。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保荐机构已出具核查意见。在此授权期间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人民币 3,400.00万元,实现投资收益131.69万元,已到期的银行理财产品本金及已实现的投资收益已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已实现的投资收益已全部存入资金账户,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 0.00 元。
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情况
无。
七、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见附件二。
八、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的有关内容对照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