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726号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5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58,125,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234,102,383.96元。上述资金于2017年10月12日全部到位,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110ZC034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17 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37,428,797.44 元,置换预
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130,400.00 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50,000,000.00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40,543,186.52 元;募集
资金专户开户存入现金 700.00 元,利息收入 699,199.14 元,手续费支出 2,633.56
元,期末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41,240,452.10 元。
2018 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67,015,435.18 元,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62,000,000.00 元,并于当期收回上期理财金额150,000,000.00 元,收回本期理财金额 144,000,000.00 元,收到理财收益4,330,904.53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10,555,921.45 元;募集资金专户
存款利息收入 247,164.73 元,手续费支出 4,196.20 元,期末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10,798,889.98 元。
2019 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827,164.10 元,置换预先
已投入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36,896,193.00 元,支付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2.99%股权收购款68,521,503.00元,补充流动资金4,486,900.00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71,000,000.00 元,并于当期收回上期理财金额 118,000,000.00 元,收回本期理财金额 51,000,000.00 元,收到理财收益 4,442,020.05 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2,509,149.93 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收入 220,405.94 元,手续费支出 1,738.52 元,期末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2,727,817.35 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0 年度,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555,645.00 元,补充流
动资金20,245,379.04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4,000,000.00元,并于当期收回上期理财金额 20,000,000.00 元,收回本期理财金额 24,000,000.00元,收到理财收益1,278,881.67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205,674.98元;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利息收入 65,765,16 元,手续费支出 867.70 元,期末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2,270,572.44 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 6,130,400.00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6,896,193.00 元,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原募投项目 106,827,041.72 元,以募集资金支付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2.99%股权收购款 68,521,503.00 元,以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4,732,279.04 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 1,046,773.45 元;募集资金专户开户存入现金 700.00 元,利息收入 1,232,534.97 元,收回理财收益10,051,806.25 元,手续费支出 9,435.98 元,期末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2,270,572.44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
行专户存储。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
金的支出情况和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内部审计部门
进行日常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
查一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杭州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瓜沥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南支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9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暨收购晨晓科技股权的议案》。根据上述议
案,2019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及保荐机构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瓜沥支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
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2020 年度,公司按照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以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三)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瓜沥支行 3301040160008134085 活期 2,216,715.08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南支行 1202092029900083370 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571906435010665 活期 53,857.36
合 计 2,270,572.44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开户存入现金 700.00 元,已计入利
息收入1,232,534.97元,已计入理财收益10,051,806.25元,已扣除手续费9,435.98
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2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项目原因
经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拟变更年产150万
台广电智能网络设备产业化升级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用于收购晨晓科技52.99%
股权项目。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总金额为10,990.46万元(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
益),其中:用于支付杭州晨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2.99%股权转让价款10,541.77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448.69万元。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用于上述收
购的行为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
用于支付晨晓科技 52.99%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689.62万元,
支付晨晓科技第二期股权转让款6,852.15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473.23 万
元,共计13,015.00万元。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在收购晨晓科技股权的交易中,公司先以自筹资金支付了第一期股权转让款
3,689.62万元,并于2019年10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了置换,置换时间距离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日超过6个月,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2021年3月,公司收到了
深圳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的
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21〕第39号)。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存在以下情况:
2019 年 11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于2020年10月29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1,108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但由于经办人员失误,未能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授权到期前及时收回。上述资金实际收回日期为2020年12月1日。
除上述事项外,2020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万隆光电《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1)第
332A008120号《关于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万隆光电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2020年度,万隆光电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