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745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 570 万张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
值 100 元,发行总额 57,000.00 万元。2020 年 12 月 9 日,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
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443,396.23 元后将人民币 564,556,603.77 元全部汇入
公 司 于 南 京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常 州 分 行 设 立 的 可 转 债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内 ( 账 号 :
1001290000001761)。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5,443,396.23 元后,募集资金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 564,556,603.77 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为 562,366,385.78 元,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190,217.99 元。
截止 2020 年 12 月 9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兴华验字(2020)第 020020 号”验证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570,000,000.00
减:2020 年度支付发行费用(注 1) 5,443,396.23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 564,556,603.77
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注 2) 204,695,355.91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326,833,075.04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及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手续费净额(+) 6,085,518.20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4,338,000.00
支付的发行费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银行理财产品(-) 0.00
加:利息收入及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手续费净额(+) 546,070.24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 3) 35,321,761.26
募集资金2023 年12月31日应结存余额 0.00
募集资金2023 年12月31日实际结存余额 0.00
差异 0.00
注 1:2020 年度支付发行费用为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5,443,396.23 元。
注 2: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204,695,355.91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203,457,968.10 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1,237,387.81 元,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中兴华核字(2020)第 020036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确认。
注 3: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建消费电子精密零部件自动化生产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达到可使用状态,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充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可转债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修订后的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9 月 7 日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3 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0 年 12 月 11 日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常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 证专款专用。
根据本公司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保荐机构应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公 司进行现场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例行性现场检查,必要时可以进行专项调查)。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1001290000001761 564,556,603.77 0.00 注销
合 计 564,556,603.77 0.00
三、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件 1《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 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附件 1
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562,366,385.7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338,00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33,676,212.9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
已变 项目可
更项 截止期末累 截止期末 项目达到 截止报告期末 是否达 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目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 累计实现的效 到预计 否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