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利润 分配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3 年度合并会计报
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66,268,046.44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12,388,546.83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562,061,309.64 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607,981,558.37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 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3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62,061,309.64 元。
综合考虑公司现有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拟定
了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186,076,681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 元(含税),合计派发 29,772,268.96 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
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 变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 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 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公司以总股本 186,076,681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60 元(含税),合计派发 29,772,268.96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结至以后年度。同意将公司拟定的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