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81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及子公司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
2、投资金额:拟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委托理财目的: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委托理财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在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3、投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4、投资种类及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5、资金来源:公司及子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信息披露: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会构成关联交易。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对公司委托理财的管理原则、审批权限、决策程序、业务监管及风险控制、核算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为公司委托理财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有效防范风险。
2、公司财务部为公司委托理财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具体执行委托理财方案
时,严格遵循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所批准的方案。公司财务部按照公司资金管理的要求,负责开设并管理理财相关账户,包括开户、销户、使用登记等,负责委托理财相关的资金调入调出管理,以及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3、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
4、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自有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自有资金委托理财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相关科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在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产品及其它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