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2 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91,4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6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0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5、2020 年 6 月 18 日至 2020 年 6 月 27 日,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在公告栏张
贴公告公示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在公示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意见,无反馈记录。2020 年 6月 29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6、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7、2020 年 7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8、2020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对象由 77 人调
整为 76 人,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3.4 万股调整为 23.3064 万股,其
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9.2062 万股调整为 19.1126 万股,预留部分不作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0 年 8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10、2020 年 9 月 2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王慧和王体军、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王月霆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0,514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18%。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0 年 10 月 14 日,公司 2020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2、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3、2020 年 10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14、2020 年 10 月 22 日至 2020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通过在公告栏
张贴公告公示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时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意见,无反馈记录。2020 年 11月 3 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监事会对预留部分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15、2020 年 11 月 17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
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完成了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向 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4.1938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的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 2020 年 11 月 18 日。
16、2021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岳喜阳、计东东、孙啸、张玲、杨兆敏、郑名杰、黄涛、王甜、陈波因个人原因离职、激励对象唐红军因违反公司相关制度损害公司利益导致公司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岳喜阳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340 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计东东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170 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孙啸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340 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张玲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4,680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杨兆敏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404 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郑名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755 股、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唐红军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755 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黄涛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00 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王甜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100 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陈波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200 股,公司将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8,944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016%。
17、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18、2021 年 5 月 10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2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
19、2021 年 5 月 20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 2021 年 6 月 1 日实施完毕。
21、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朱雪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朱雪华、颜皓、徐少政、蒋国华、江正昊、李析隆、王宜玲、张春辉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朱雪华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404 股、2020 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朱雪华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808 股、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颜皓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123 股、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江正昊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808 股、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王宜玲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685 股、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徐少政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3,646 股、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蒋国华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680 股、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李析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320 股、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张春辉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800股,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8,274 股,占
公司总股本(截至 2021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