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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07

精研科技: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的需要,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志俊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张志俊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2 月 7 日
附件:副总经理简历

    张志俊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3
年 2 月至 2013 年 1 月历任赫比集团项目经理、运营经理、总经理;2013 年 2 月
至2019年12月历任安波福电气系统有限公司(原德尔福派克电气系统有限公司)电子/电气分配系统工厂总经理、亚太区生产总监、亚太区制造工程总监;2020
年 1 月至 2022 年 2 月任赫比集团大中国区运营副总裁;2022 年 7 月至今担任江
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

    截至董事会会议召开日,张志俊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张志俊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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