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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2-07-19

精研科技: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1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
          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期权简称:精研 JLC1;期权代码:036449

    2、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37.38 元/份

    3、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14,250 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8%
    4、本次可行权人数:4 人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本次行权将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本
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2 年 7 月 19 日至 2023 年 2 月 3 日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第一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
为 4 名,可行权数量为 514,250 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7.38 元/份。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9)。

    一、本次自主行权事项的具体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申报登记
工作。本次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1、股票期权简称:精研 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6449

    3、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4 人

    4、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514,250 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8%
    5、行权价格:37.38 元/份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7、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公司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主行权系统进行自主申报行权。

    8、股票期权行权期限:根据可交易日及行权手续办理情况,本次实际可行
权期限为 2022 年 7 月 19 日至 2023 年 2 月 3 日。

    9、可行权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10、本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  本期可行权的  本期可行权数  剩余尚未行
序  姓名      职务      期权数量    股票期权数量  量占已获授股  权的股票期
号                        (份)        (份)    票期权总数的    权数量

                                                        比例        (份)

 1  王明喜  董事长、总    668,592      267,436        40%        401,156

                经理

            董事、副总

 2  黄逸超  经理、董事    334,224      133,689        40%        200,535

              会秘书

 3  邬均文  董事、副总    154,224        61,689        40%        92,535

                经理

 4  杨剑  财务总监、    128,592        51,436        40%        77,156

              副总经理

        合计            1,285,632      514,250        40%        771,38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涉及零碎股时,采取不进位原则。故相应实际可行权数量的额度比例与计划可行权比例之 40%存在微小差异。

  3、本次股票期权的可行权激励对象均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股票期权行权后,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规定及其所作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11、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二、股票期权行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历次调整情况及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情况说明

    因公司已实施完成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和 2021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激
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54.25 元/份调整为 37.38 元/份,股票期权的行权
数量由 892,800 份调整为 1,285,632 份。前述事项已分别经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22年 6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2022 年 6 月 18 日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和《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数量、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及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内容一致。

    三、本次股票期权行权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本次行权期结束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2、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数量共计 514,250 份,如果全部行权,公司股本总额将增加 514,250 股,股本的增加将会影响公司基本每股收益,但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
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综上所述,本次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本次行权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激励对象行权资金以自筹方式解决,公司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

    五、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和缴纳方式

    激励对象股票期权个人所得税缴纳的资金全部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公司将根据国家税收法规的规定,代扣代缴激励对象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

    六、其他说明

    1、公司已与承办券商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激励期权自主行权业务服务协议》,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在《股权激励自主行权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本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2、参与股票期权的公司董事和高管承诺,自本人股票期权行权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公司全部股份(含股票期权行权股份和持有公司的其他股份),并严格遵守股票买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7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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