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 方案已在《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中披露, 现将利润分配方案具体情况详细补充披露如下:
一、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1 年度合并会计报
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83,899,702.92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99,269,952.25 元。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
678,602,694.57 元,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 701,748,100.35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 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 2021 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678,602,694.57 元。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9,424 股进行回购注销,故前述股票不参与本次利 润分配。
综合考虑公司现有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拟定
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5,193,217 股剔除需回购注销股份 19,424 股为基数(即以 155,173,793 股为基
数),向除上述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股东以外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1.80 元(含税),合计派发 27,931,282.74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合计转增股本 31,034,75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
本增加至 186,208,551 股。
若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的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二、利润分配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未来
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同意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5,193,217 股剔除需回购注销股份 19,424 股为基数(即以 155,173,793 股为基
数),向除上述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股东以外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含税),合计派发 27,931,282.74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合计转增股本 31,034,75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
本增加至 186,208,551 股。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制定的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情况制定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