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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研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01

精研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7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
 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在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通讯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均以通讯方式出
 席。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明喜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 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总经理 2021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 年度,随着国内外主要消费电子品牌客户对手机摄像头支架、转轴用
 MIM 件、穿戴设备结构件等 MIM 产品的需求持续扩大,公司继续坚持主业,积 极响应客户需求,配合客户进行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研发,凭借自身的技术 优势和快速响应体系,为客户提供满意的解决方案,使 MIM 产品应用到更多的 场景和领域。

    在 2022 年度,公司将继续坚持主业,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市场开拓和产
 品质量为重点,以研发为支撑,努力完成公司 2022 年度的经营目标,提升经营
业绩。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 2021 年度工作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周健先生、刘永宝先生、王普查先生以及 2021 年度内任期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马东方先生、王克鸿先生、王文凯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1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现有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未来发展和股东利益,公司拟定

了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55,193,217 股剔除需回购注销股份 19,424 股为基数(即以 155,173,793 股为基
数),向除上述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股东以外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0 元(含税),合计派发 27,931,282.74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2 股,合计转增股本 31,034,758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
本增加至 186,208,551 股。

  若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的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确认 2021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及
2022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和年终绩效奖励构成,基本薪酬按照月度发放。绩效部分根据在完成公司 2021 年度的经营目标和经营计划的前提下,结合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情况进行评定,并根据经营业绩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年终考核和奖励,因此实际支付金额会有一定浮动。依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度的考核情况,并结合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拟调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或津贴。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确认 2021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及 2022 年度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
上,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
进行了评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并认为:精研科技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
的内部控制。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止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
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从业资格,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为公司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客观、公正。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鉴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乔海洋、王伟、洪文波、黄玉鹏、张剑和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钱卫俊、李平、于文亮、杨柳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9,42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
见 书 , 详 见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创 业 板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授权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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