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6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并购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关联董事王明喜先生、黄逸超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 22,500 万元人民币收购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点精
密”或“质押标的”)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9 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收购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关联股东回避
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5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收购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司与瑞点精密的股东王明喜、金文英、黄逸超、常州瑞点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徐天敏、PARK HYUNG DON、金文慧、游明东、刘惠芬共同签署完成了《股权转让协议》。
2022 年 1 月 19 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收购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司接到通知,瑞点精密已在常州市行政审批局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
二、申请并购贷款的基本情况
2022 年 2 月 1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
申请并购贷款授信额度的议案》。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优化融资结构,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期限不超过 5 年、授信额度不超过 13,500 万元的并购贷款,用于置换前期公司收购瑞点精密 100%股权已支付的转让款项和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项,实际借款金额、借款期限等具体信息以签署的协议或相关文件为准。公司将以持有的瑞点精密不超过 100%的股权为本次向银行申请的并购贷款提供质押担保,公司与银行将另行签订质押担保合同,权利义务以质押担保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所申请的并购贷款授信额度不占用公司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中授权的综合授信额度。
鉴于各银行审批程序、审批进度不同,为保障并购融资业务的顺利进行,在不超过综合授信额度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王明喜先生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审核批准并签署并购贷款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授信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质押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常州瑞点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住所:常州市钟楼区紫薇路 35 号
4、法定代表人:张玲
5、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车辆内外饰系统、智能座椅系统、汽车电子系统、汽车线束
系统、无人驾驶电子系统、安全系统、高精密模具及塑件的研发、设计、制造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要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瑞点精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占其 100%股权。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是用于置换前期收购瑞点精密 100%股权已支
付的转让款项和尚未支付的股权转让款项,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及融资需求,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及融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授信额度事项,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和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请贷款所需的质押担保亦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