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0-155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高密度 MIM 产品生产基地项目”、“新建 研发中心项目”已建设完工并已投入使用,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公司 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充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12,702,807.80 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 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 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6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社会公众投资者 以定价发行和网下询价配售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00.00 万股,
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8.70 元。截至 2017 年 10 月 12 日止,本公
司共募集资金 851,4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69,000,000.00 元后的募集
资金为人民币 782,400,000.00 元,已由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12 日存入公司账户。其中:公司在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开立的账
户(账号:1001240000000250)收到人民币 530,045,000.00 元、公司在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账户(账号:1777637211)收到人民币63,380,000.00 元、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489770800795)收到人民币 170,000,000.00 元、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星港花苑支行开立的账户(账号:483270819084)收到人民币 18,975,000.00元;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 18,975,000.00 元后,共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63,425,000.00 元。截止 2017 年 10 月 12 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
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7]000737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及承诺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开户行 金额(元)
1 扩建高密度 MIM 产品生产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30,045,000.00
基地项目 常州分行
2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63,380,000.00
上海分行
3 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 170,000,000.00
资金项目 钟楼支行
合计 - - 763,425,000.00
注:募集资金使用完成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销完毕。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 2016 年 3 月 6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并业经本公司 2016 年 3 月 21 日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
决通过。修订后的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9 月 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
三次会议、2020 年 9 月 23 日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银行常州钟楼支行营
业部三家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7 年 10 月 27 日与华泰联合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三家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 1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10%之间确定)的,该三家银行应当及时以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因公司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聘请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泰证券承接完成。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花旗银行(中国)
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复印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之间确定)的,该两家银行应当及时以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金额为 12,702,807.80 元。
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序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专用 初始存放金额 银行账号 存款方 存款余额(元)
号 投资项目 账户开户行 (元) 式
扩建高密度 南京银行股份 100124000000
1 MIM 产品生 有限公司常州 530,045,000.00 0250 活期 12,699,384.83
产基地项目 分行
新建研发 花旗银行(中
2 中心项目 国)有限公司上 63,380,000.00 1777637211 活期 3,422.97
海分行
偿还银行贷款 中国银行股份
3 及补充营运资 有限公司常州 170,000,000.00 489770800795 - -
金项目 钟楼支行
合 - - 763,425,000.00 - - 12,702,807.80
计
注:募集资金使用完成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注
销完毕。
三、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 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扩建高密度 MIM 产
品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含理财收益及利息
收入)情况如下:
节余金额(含理财
序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承诺投 募集资金实际投 节余金额(含理财收 收益及利息收入)
号 投资项目 资金额(元) 资金额(元) 益及利息收入)(元) 占募集资金承诺
投资金额比例
扩建高密度
1 MIM 产品生产 530,045,000.00 530,045,000.00 12,699,384.83 2.40%
基地项目
2 新建研发 63,380,000.00 63,380,000.00 3,422.97 0.01%
中心项目
合 - 593,425,000.00 593,425,000.00 12,702,807.80 2.14%
计
四、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
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同时结合国内外行业发展情况,从项目的
实际需求出发,科学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
提下,加强对项目的费用监督和管控,控制预算及成本。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
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扩建高密度 MIM 产品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已建设完工并已投入使用,达到了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并更合理的使用募集资金,充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12,702,807.80 元(最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