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0-073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权益分派方案审议及有关情况
1、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5 日召开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20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88,736,700 股剔除需回购注销股份 8,000 股为基数
(即以 88,728,700 股为基数),向除上述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股东以外的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90 元(含税),合计派发 25,731,323.00 元(含税);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合计转增股本 26,618,610 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15,347,310 股。若在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的股份回购注销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送红股总额、转增股本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在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的分配比例。
2、公司已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成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88,736,700 股变更为 88,728,700 股,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3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
的公告。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9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剔除已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8,000
股后公司现有总股本 88,728,7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900000 元人
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61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000000 股。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8000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90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88,728,7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15,347,310 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6 月 11 日
除权除息日:2020 年 6 月 1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6 月 1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直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
(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 1 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 1 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机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二)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6 月 1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
户。
(三)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2*****811 王明喜
2 02*****402 黄逸超
3 02*****217 邬均文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0 年 6 月 3 日至登记日:2020 年 6
月 1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0 年 6 月 12 日。
七、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公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积金转增)
(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2,097,840 36.18 9,629,352 41,727,192 36.18
非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247,500 0.28 74,250 321,750 0.28
股权激励限售股 728,700 0.82 218,610 947,310 0.82
首发前限售股 31,121,640 35.08 9,336,492 40,458,132 35.0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6,630,860 63.82 16,989,258 73,620,118 63.82
三、总股本 88,728,700 100 26,618,610 115,347,310 100
八、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实施送(转)股后,按新股本 115,347,310 股摊薄计算,2019 年度,
每股净收益为 1.48 元。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作出相应调整。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将进行调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九、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 59 号
2、咨询联系人:王涛
3、咨询电话:0519-69890866
4、传真电话:0519-69890860
十、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