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18-037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8年5月16日下午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棕榈路59号,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五)会议主持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明喜先生主持召开。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36,138,040股,
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6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26,766,040股,占
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416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9,372,0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6500%。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三)见证律师金诗晟、陈宇和保荐代表人石丽、史玉文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37,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75.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25.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2017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37,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75.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25.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37,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75.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25.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37,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75.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25.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37,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75.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25.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37,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75.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25.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37,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75.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25.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37,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75.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25.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37,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75.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25.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37,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75.0000%;反
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的
25.0000%。
本议案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事项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36,137,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7%;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