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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灿光电:关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2-28

聚灿光电:关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3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担任 2023 年报审计机构,该所在 2022 年度
为本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实行一体化管理,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审计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该所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已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具有较强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拟聘任该审计机构为本公司提供 2023 年报审计服务。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 1988 年 8 月,2013 年 12 月 10 日改制为特殊普通
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 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72 人,共有注册
会计师 1267 人,其中 65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收入总额为 233,952.72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 220,837.62 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94,730.69 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 321 家上市公司 2021 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
总额 36,988.75 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
规定;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9 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
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
管措施各 1 次;1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 次,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2 次。

  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 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俞国徽先生,2012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天华超净(300390)、金种子酒(600199)、聚灿光电(300708)等多家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季嘉伟,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巴比食品(605338)、聚灿光电(300708)等多家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健先生,201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聚灿光电(300708)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新华,200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英可瑞、继峰股份等十几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俞国徽、签字注册会计师季嘉伟、签字注册会计师许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潘新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单位(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单位(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进行了审议,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审计工作经验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为公司出具的各期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其为公司 2023 年外部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也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我们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认为:经核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按时为公司出具各项专业报
告且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经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我们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外部审计机构。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外部审计机构。

    (五)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年度会议决议;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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