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2-097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审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收盘后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告了《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
2、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通过公司内部张榜的形式公布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对上述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
3、公示时间:公示期自 2022 年 8 月 31 日至 2022 年 9 月 9 日,共计 10 天。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或当面反映情况等方式向监事会反馈意见,监事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在公示期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
二、监事会审核情况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任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三、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骨干员工,为公司正式在职员工。本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经核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