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95 号),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光电”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146,63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17.0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701,550,160.85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7,215,094.19 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694,335,066.66 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
达公司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1 年 5 月 21 日出具了容诚验字
[2021]230Z0106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图: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金额
1、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增加项
1.1募集资金到账金额 695,932,160.99
小计 695,932,160.99
2、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的减少项
2.1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8,779,648.29
2.1.1发行费用资金支付 1,597,094.33
2.1.2日常运营资金支付 207,182,553.96
2.2高光效 LED 芯片扩产升级项目资金支付 484,133,614.00
2.2.1项目直接投入 1,494,614.00
2.2.2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投 12,639,000.00
入
2.2.3闲置募集资金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00.00
2.2.4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20,000,000.00
2.3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负数表示收 -256,718.73
益)
2.4销户结息转出 95,247.32
小计 692,751,790.88
3、截至2021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结余金额 3,180,370.11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分别与中国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石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 及子公司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灿宿迁”)和国泰君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石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合称“《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相关监管协议内容与《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
2021 年 6 月,为便于公司资金账户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办理完毕部分专 户的注销手续。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 户名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账户状态
1 聚灿光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石路支行 507976055614 注销
2 聚灿光电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89010078801300005691 注销
3 聚灿光电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206690100100129121 注销
4 聚灿宿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石路支行 546976056468 正常
上述专户注销日账户余额 95,247.32 元(含利息收入)已转入公司基本户,
其中: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石路支行结余资金 79,806.25 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结余资金 1,383.35 元,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吴中支行 14,057.72 元。公司与保荐机构、上述银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随
之 终 止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6 月 30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账户销户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6)。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账户存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专户账号 期末余额
聚灿宿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石路支行 546976056468 3,180,370. 11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说明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
(二)公司 2021 半年度募集资金不存在投资项目发生变更、对外转让或置
换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1、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子公司聚灿光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5 亿元,用于实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光效 LED 芯片扩产升级项目”的建设。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向聚灿宿迁增资人民币 4.87 亿元(含利息),不足 5 亿元部分,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对子公司聚灿宿迁的增资人民币 5 亿元,已完成工商
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2、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后续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将从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等额资金至子公司一般账户。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累计 12,639,000 元。
3、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 35,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投入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该部分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的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5)。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35,000 万元,
尚未归还,公司将在授权期限到期前,根据募投项目实施进展及时归还上述资金。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序号 受托方名称 理财产品 关联 产品类型 理财金额 理财投资 预期年化 是否 资金
名称 关系 (万元) 期限 收益率 赎回 来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定期存款 无 保本固定收 2021.6.9- 未到期 募集资
司苏州石路支行 益 4,000 2.10% 金
1 2022.6.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定期存款 无 保本固定收 2021.6.9- 未到期 募集资
司苏州石路支行 益 6,000 1.82% 金
2 2021.12.8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定期存款 无 保本固定收 2021.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