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6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监事刘少云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披露
了《关于监事提前终止减持计划并发起新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41),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上海知韬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以下简称“知韬咨询”)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监事刘少云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
之后 6 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 46,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02%)。
公司于近日收到刘少云女士提交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占公司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股) 减持股数(股)
本比例(%)
刘少云 集中竞价 2021-6-16 27.940 46,800 0.0155%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 股数(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87,500 0.06% 140,700 0.05%
刘少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6,875 0.02% 75 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140,625 0.05% 140,625 0.05%
注:刘少云女士持股均知韬咨询间接持股,减持前后比例差额与减持比例不一致系尾差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差异,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