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1-055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代码:
036335,期权简称:聚灿 JLC1;本次符合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64 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57.60 万份股票期权。
2、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代码:
036386;期权简称:聚灿 JLC2;本次符合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符合行权条件的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 48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24.50 万份股票期权。
3、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本次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 2018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事宜。
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本次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具体安排
1、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简称:聚灿 JLC1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简称:聚灿 JLC2
2、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代码:036335
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代码:036386
3、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和种类: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4、行权方式及行权价格
(1)本次股票期权采用统一自主行权模式。公司自主行权承办券商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承办券商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2)据《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
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上述规定及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价格调整为 11.46-0.02-0.019936=11.420 元/股(取三位小数);公司董事
会 对 激励计 划 预留 授 予 股票 期 权的 行 权价 格 进行 调 整, 价 格调 整 为
14.66-0.019936=14.640 元/股(取三位小数)。
5、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期权数量:
获授的股 本次可行权 剩余未满足 本次可行权股
姓名 职务 票期权数 股票期权数 行权条件的 票期权数量占
量 量(万份) 股票期权数 公司目前总股
(万份) 量(万份) 本比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的中层管理人员、核 192.00 57.60 57.60 0.19%
心技术(业务)人员
(64 人)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49.00 24.50 24.50 0.08%
的骨干员工(48 人)
合 计 241.00 82.10 82.10 0.27%
注:
(1)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发行新股数量为 41,146,637 股(其中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41,146,637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已由 260,268,000 股变更为 301,414,637股,工商尚在办理中。
(2)本表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舍去小数位所致。
6、行权期限
根据自主行权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本期首次授予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6 月17 日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止(本期理论可行权日期为董事会召开之日 2021
年 6 月 3 日至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满之日 2022 年 1 月 20 日止)。
预留授予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1 年 6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2 日止(本
期理论可行权日期为董事会召开之日 2021 年 6 月 3 日至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等待
期满之日 2021 年 11 月 12 日止)。
7、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
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二、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1、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三、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激励计划,如果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 82.10 万份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
将因此增加 1016.47 万元,其中:总股本增加 82.10 万股;资本公积金增加 934.37
万元。同时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2、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核算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并已在股权激励计划等待期开始进行摊销。本次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对期权估值方法及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实质影响。
3、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发生变化。本次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仍具备上市条件。本次行权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不存在重大影响。
四、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必须在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已与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行权签署了《自主行权业务服务协议》,并明确约定了各方权利及义务。承办券商在《股权激励自主行权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本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2、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或以临时报告形式披露每季度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