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0-137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京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京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监事王辉先生、刘少云女士、高级管理人员陆叶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6 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29)。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京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京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福投资”)、监事王辉先生、刘少云女士、高级管理人员陆叶女士因资金周转需求,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15,616,080 股、125,000 股、62,500 股、27,500 股;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合计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公司近日收到京福投资发出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监事王辉先生、刘少云女士、高级管理人员陆叶女士发出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1、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
大宗交易 2020-11-9 32.770 420,000 0.16%
京福投资 集中交易 2020-11-9 37.776 2,602,600 1.00%
合 计 3,022,600 1.16%
王辉 集中竞价 2020-11-9 38.948 125,000 0.05%
刘少云 集中竞价 2020-11-9 38.948 62,500 0.02%
陆叶 集中竞价 2020-11-9 39.859 27,500 0.01%
合 计 3,237,600 1.24%
2、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变动前 变动后
股 占本公 占本公
东 直接持股 间接持 持股 司总股 直接持股 间接持 持股 司总股
(股) 股(股) 总数 本比例 (股) 股(股) 总数 本比例
(%) (%)
京
福 16,450,000 - 16,450,000 6.32% 13,427,400 - 13,427,400 5.16%
投
资
王 375,000 125,000 500,000 0.19% 375,000 - 375,000 0.14%
辉
刘
少 - 250,000 250,000 0.10% - 187,500 187,500 0.07%
云
陆 170,000 - 170,000 0.07% 142,500 - 142,500 0.05%
叶
合 16,995,000 375,000 17,370,000 6.68% 13,944,900 187,500 14,132,400 5.42%
计
注:
(1)减持前后比例差额与各次减持比例总和不一致系尾差造成。
(2)王辉先生、刘少云女士均通过员工持股平台——上海知韬企业管理咨询中心(以下简称“知韬咨
询”)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本人上年末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
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29);
4、公司分别于2020年10月23日、2020年10月27日发布《关于高管持股变动的公告》、《关于监事持股变动的公告》,陆叶女士、王辉先生将通过知韬咨询间接持有的7万股、37.5万股转入个人名下。上述人员只针对持股方式发生变更,名下实际持股总数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不构成股份实质性变更。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监事王辉先生、刘少云女士、高级管理人员陆叶女士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6、截止本公告日,京福投资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上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的告知函》、《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