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0-132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持股变动的公告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程飞龙先生、陆叶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日收到高级管理人员程
飞龙先生、陆叶女士的告知函,获悉以大宗交易方式将其通过长兴知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知涛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至个人名下,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上述人员持股情况
知涛投资系公司上市前成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本次股份变动前后,高级管理人员程飞龙先生、陆叶女士持股情况如下:
股 变动前 变动后
东 职务 占本公 占本公
名 直接持 间接持 持股总 司总股 直接持 间接持 持股总 司总股
称 股(股) 股(股) 数 本比例 股(股) 股(股) 数 本比例
(%) (%)
程 副总经
飞 理、董事 200,000 500,000 700,000 0.27% 700,000 - 700,000 0.27%
龙 会秘书
陆 财务 100,000 70,000 170,000 0.07% 170,000 - 170,000 0.07%
叶 总监
合计 300,000 570,000 870,000 0.33% 870,000 - 870,000 0.33%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只针对持股方式发生变更,名下实际持股总数未发生变更,不存在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不构成股份实质性变更。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股份变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的承诺,并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监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的相关规定。
3、本次持股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股份变动的书面文件。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