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20-047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代码:
036335;期权简称:聚灿 JLC1。
2、本次符合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
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为 77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2.8 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25,991 万股的 0.32%。
3、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本次可行权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事宜。
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
工作。本次自主行权具体安排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11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年11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18年11月9日至2018年11月20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1月20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及审核情况的说明》。
4、2018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调整后,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101人,授予的股票期权调整为249.00万份,期权简称:聚灿JLC1,期权代码:036335,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授予日:2018年12月14日,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2019年1月21日,首次行权价格:11.46元/股。
6、2020 年 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议案》、《关于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因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2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获准行权的合计 42 万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故本次符合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激励
对象为 77 人,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82.8 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25,991 万
股的 0.32%。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1、行权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自股权登记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权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行权比例为40%。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18年12月14日,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日为2019年1月21日,因此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已于2020年1月20日届满。
2、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行权条件 是否符合行权条件的说明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
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
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行权条
见的审计报告; 件。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 行权条件。
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公 司 2018 年 营 业 收 入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业绩条件需 558,718,920.84元,2019年营业收
入1,143,205,479.89元,同比增长
满足:以2018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年营 104.61%,公司业绩考核达标。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合格及以 委员会考核认定:除24名离职人上和不合格两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 员外,其余77名激励对象2019年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行权的 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均为合格
比例: (含)以上,满足100%行权条件。
考核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标准系数 1.0 0
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行权额度=行权系数
×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激励对象按照当
年实际行权额度行权,考核当年不能行权的
股票期权,由公司统一注销。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相关事宜。
三、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具体安排
根据公司《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本期激励计划授权日起满 12 个月后,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比例为 40%,即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82.8 万份,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25,991万股的 0.32%。具体如下:
1、激励对象及可行权期权数量:
获授的首次授予 本次可行权 剩余未满足行权 本次可行权股票
姓名 职务 股票期权数量 股票期权数 条件的股票期权 期权数量占公司
(万份) 量(万份) 数量(万份) 目前总股本比例
(%)
中层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业务)人 207 82.8 124.2 0.32
员(77人)
合计 207 82.8 124.2 0.32
2、行权方式及行权价格
(1)本次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公司激励对象在符合规定的有效期内可通过选定承办券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系统自主进行申报行权。
(2)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和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议案》,本次可行权股票的行权价格为 11.44 元/股。
3、行权期限
根据自主行权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本期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0 年 3 月 6
日至 2021 年 1 月 20 日止(本期理论可行权日期为董事会召开之日 2020 年 2 月
24 日至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满之日 2021 年 1 月 20 日止)。
4、可行权日
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四、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
1、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所得税的缴纳采用公司代扣代缴的方式。
3、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必须在计划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行权期内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转入下个行权期,该部分股票期权自动失效,由公司注销。
五、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经营能力及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激励计划,如果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 82.8 万份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将
因此增加 947.232 万元,其中:总股本增加 82.8 万股;资本公积金增加 864.432
万元。同时将影响和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具体影响数据以经会计师审计的数据为准。
2、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定价及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