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8 证券简称:聚灿光电 公告编号:2018-024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预披露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3月5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华荣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承诺》,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潘华荣先生
提议理由:基于公司2017年度的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
好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对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作出提议。
送红股(股) 派息(元) 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每十股 0 0.6 0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7,33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分配总额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6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5,439,800.00元。
2、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3、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及投资者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后6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已解禁或限售期即将届满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收到潘华荣先生提交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承诺》后,召集半数以上董事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讨论,并一致同意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并承诺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投赞成票。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四、备查文件
1、潘华荣先生签字的《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承诺》原件;
2、半数以上董事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