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7 证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20-040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股东上海国弘开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唐工业”)于 2020 年 2 月 7
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10),公司特定股东上海国弘开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弘开元”)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565,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 1%,减持
期间为 2020 年 4 月 2 日至 2020 年 7 月 1 日。
近日,公司收到特定股东国弘开元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
2020 年 5 月 11 日,国弘开元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股份超出减持计划 7,000 股,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情况
1、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公司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
2、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2020 年 4 月 29 日至
国弘开元 集中竞价交易 17.3640 1,572,000 1.0045%
2020 年 5 月 11 日
合计 17.3640 1,572,000 1.0045%
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700,000 股,上表在计算数量、比例时,总股
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3、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 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 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合计 5,896,421 3.7677 4,324,421 2.7632
国弘开元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5,896,421 3.7677 4,324,421 2.7632
份
有限售条件股 0 0 0 0
份及非流通股份
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700,000 股,上表在计算数量、比例时,总股
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4、本次减持实施与预披露计划的差异情况
名称 预披露减持 实际减持数量 超出数量 减持均价 减持金额 超额减持
数量(股) (股) (股) (元) (万元) 比例(%)
国弘开元 1,565,000 1,572,000 7,000 17.0978 11.9685 0.0045%
注: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 700,000 股,上表在计算数量、比例时,总股
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
二、关于超比例减持情况的说明
由于国弘开元股票账户操盘人员误将股票软件显示的可卖股数作为实际可减持的股数,未剔除公司总股本中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以至于本次减持总股数超过了披露的减持计划 7,000 股,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国弘开元对本次超额减持行为进行了深刻反省,并就本次行为向公司、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造成的负面影响,致以诚恳的歉意。
为杜绝此类错误再次发生,国弘开元将进一步健全基金减持交易审批流程,由股票账户操盘人员在每次实施减持交易前提交当日计划具体减持股份数,项目负责人、法务总监及其公司总经理对拟减持数量进行三级审批,确认拟减持数量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后进行实际减持操作。
2、股东国弘开元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国弘开元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及交易明细。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