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威唐工业 公司代码:300707 公告编号:2019-043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第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2/3以上表决通过;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由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唐工业”)董事会召集,于2019年5月17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建鸿路32号威唐工业四楼会议室召开。董事长张锡亮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另外,本次股东大会同时采用网络投票方式,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6日15:00至2019年5月1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10名,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108,361,20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9321%。其中现场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6人,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93,669,05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5859%;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名,持有或代表的股份数为14,692,1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46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8,353,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8,348,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3%;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8,353,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8,348,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3%;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08,353,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8,348,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3%;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353,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8,348,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3%;
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353,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8,348,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3%;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353,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8,348,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3%;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353,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8,348,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3%;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353,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8,348,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3%;
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2019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353,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8,348,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3%;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2019年度监事薪酬及绩效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108,353,9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33%;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28,348,0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43%;反对7,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