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300707 公司简称:威唐工业 公告编号:2018-024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8年4月20日,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一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现将该议案内容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7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84,586,695.75 元,截至 2017年 12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34,494,152.20 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拟定如下分配方案:以 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78,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8,646,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 78,600,000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157,200,000股。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将《2017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与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发展战略相匹配,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并且上述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上述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认为:《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未来的发展
规划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威唐工业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