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6 证券简称:阿石创 公告编号:2024-054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 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35 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 31 人,预留授予
部分 4 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0.15万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20%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25 万股,
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5%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本次归属价格:11.44 元/股(调整后)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石创”或“公司”)于2024年10月 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 153 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33 万股,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20 万股)
4、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价格:11.48 元/股(调整前)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4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40%
的第一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30%
的第二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首次授 30%
的第三个归属期 予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出,则各期归属时间安
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出,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比例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50%
的第一个归属期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
的第二个归属期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50%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按照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归属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7、额外限售期
(1)除法定高管外所有的激励对象承诺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的 6 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公司将统一办理各批次满足归属条件且满足6个月额外限售期要求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3)为避免疑问,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在6个月的额外限售期内发生异动不影响限售期届满后公司为激励对象办理当批次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8、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2)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2-2024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
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图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
或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或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第三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或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注: 1、以上“营业收入 ”“净 利润 ”指以经会 计师事务 所审计的公 司合并报 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2、以上 “净利润 ”以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 润剔除 各期激励计划股份
支付费用影 响后的数值为计算依 据(下同)。
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三季报披露之前授予,则预留部分业绩考
核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在 2022 年三季报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 2023-2024 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业绩考核指标
第一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40%
或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0%。
第二个归属期 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4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60%
或以 2021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60%。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个人年度 KPI 考核结果 个人业绩系数
当个人 KPI≥80 分 100%
当 60≤个人 KPI<80 分 80%
当个人 KPI<60 分 0%
注:具体绩效考核分数确定根据公司绩效考核制度组织实施。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业绩系数。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9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2 年 9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0 月 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
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2年10月1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65)。
4、2022 年 10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69)。
5、2022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