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6 证券简称:阿石创 公告编号:2023-025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由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52,852,499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28,524.99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分配。
如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
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
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派方案为:以截止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
公司总股本 152,852,49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100000 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
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
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3 年 6 月 6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
于 2023 年 6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漳港街道漳湖路 66 号
咨询联系人:谢文武
咨询电话:0591-8305 6265
传真电话:0591-2879 8333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