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6 证券简称:阿石创 公告编号:2021-065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本宋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董事、副总经理陈本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94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89%),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1,48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 0.97%。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首次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如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首次披露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副总经理陈本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职务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陈本宋 董事、副总经理 5,940,000 3.8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股东名称 职务 减持数量(股) 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陈本宋 董事、副总经理 1,485,000 0.97%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6 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首次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
5、价格区间:按照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
三、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陈本宋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持股意向及减持相关承诺如下:
承诺名称 承诺主体 承诺内容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关于股份 业板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
限制流通 陈本宋 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及自愿锁 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定的承诺 2、前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
司股份总数的 25%;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
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
起 6 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
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
市之日起第 7 个月至第 12 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
离职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
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该等承诺。
3、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
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个月。上述期间内,如公司有派息、
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形的,转让股票的价格
下限将根据除权除息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
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该等承诺。
1、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关于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
及转让的有关承诺。
关于发行 2、本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
前持股 低于发行价格,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
5%以上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将进行除权
份股东持 除息相应调整;若本人在发行人上市后持有发行人 5%以
股意向及 陈本宋 上股份,则本人将在减持或增持发行人股票时提前 3 个交
减持意向 易日予以公告。
的承诺 3、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导致发行人或其投资者
遭受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向发行人或其投资者依法予以赔
偿;若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而取得不当收益的,则该等
收益全部归发行人所有。
截至本公告日,董事、副总经理陈本宋先生已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具体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
计划存在减持时间、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能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各项仍在履行期限内的减持承诺,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陈本宋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