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6 证券简称:阿石创 公告编号:2019-054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59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6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9.9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95,412,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31,211,509.45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64,200,490.55 元。募集资金已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划至公司指定
账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17 年 9月 21 日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7)第 351ZA0025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进度情况
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及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累计投入 投资进度
总额 金额
1 年产350吨平板显示溅射靶材 14,269.99 10,618.10 74.41%
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150.06 1,669.53 77.65%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原因及影响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 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
态日期(调整前) 状态日期(调整后)
1 年产350吨平板显示溅射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靶材建设项目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9年12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由于年产 350 吨平板显示溅射靶材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在实施过程中涉及较多固定资产投资、专业生产设备定制、安装及调 试,项目设计和工程建设繁杂,充分考虑相关部门审批验收手续时间, 且在具体施工中设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设计方案进行多次修改完
善,给项目的实施进度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虽然目前主体工程已基 本全部完工,但附属配套设施建设、场地装修、设备购置和安装调试
也有一定的时间需求。为此,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场所建设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进行调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影响
公司本次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期发展经营计划。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等,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年产 350 吨平板显示溅射靶材建设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延期。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经济效益等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客观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不涉及投资总额、建设内容、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通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三、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