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6 证券简称:阿石创 公告编号:2018-015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932,128.3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1,719,786.22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41,719,786.22元为基数,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171,978.62元后,加上上年末未分配利润50,426,377.93元,公司截至2017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7,186,527.64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并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统筹考虑公司资金使用情况,拟定2017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止2017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78,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4,312,000元(含税)。同时,向全体股东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8股,分配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增至141,120,000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
以上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经核查,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是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的股本规模、经营业绩、发展前景和未来增长潜力,预案内容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
该预案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相契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我们一致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其他事项说明
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要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阿石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