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3 证券简称:创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5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5 月 6 日下午 2: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6 日 上午
9:15-9:25,9:30 - 11:30,下午 1:00 - 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5 月 6 日 上午 9:15 – 下
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庐山西路 45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任召国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85,812,549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094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0名, 所持股份72,988,3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056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4 名,所持股份12,824,2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8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计15名,合计代表股份16,021,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28%。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2名,所代表的股份3,2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617%;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名,所持股份12,811,6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311%。
2.其他人员出席、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结果:同意85,761,0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0%;反对5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15,970,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86%;反对5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结果:同意85,761,0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0%;反对5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15,970,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86%;反对5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结果:同意85,761,0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0%;反对5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15,970,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86%;反对5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结果:同意85,761,0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0%;反对
5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15,970,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86%;反对5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结果:同意85,812,0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4%;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16,021,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9%;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续聘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结果:同意85,761,0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0%;反对5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15,970,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86%;反对5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结果:同意85,761,0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0%;反对5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15,970,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86%;反对5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的议案》
关联股东宁波市北仑合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任召国先生、柴孝海先生、邓建军先生、王先羽先生、陈嘉先生、张超先生、赵雅女士由于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结果:同意15,982,7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88%;反对5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15,970,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86%;反对5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确认的议案》
关联股东秦再明先生由于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结果:同意85,748,4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0%;反对5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15,970,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86%;反对5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2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审议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审议结果:同意85,761,04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00%;反对5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审议结果:同意15,970,1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86%;反对51,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