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3 证券简称:创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1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4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
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4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
讯方式召开,其中董事谢作诗先生、罗国芳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9 名。会议由董
事长任召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总裁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内容包括 2020 年
度公司管理层在落实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日常经营管理、经营成果与分析等方面内容。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罗国芳先生、胡力明先生、马少龙先生、谢作诗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 2020 年度
股东大会上述职。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经营管理情况,所记载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内容同时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83,887,800 股,扣除已于 2021 年 3 月 11 日回购注销的
限制性股票 66,220 股,及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 46,440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余额 1,607,800 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后的总股本 182,167,34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5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27,325,101.00 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分配总额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在担任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按计划完成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任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推荐,拟续聘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拟续聘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新增不超过 13.75 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的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在此额度内根据实际需求进行银行借贷,并共享使用该授信额度。在 2021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时,公司拟为子公司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提供新增总额不超过 1.87 亿元的担保,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6.29%。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宁波睿特菲体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特菲”)、宁波市禾源纺织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源纺织”)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分别申请不超过 1,600 万元人民币(含)、1,200 万元人民币(含)授信额度,公司为其提供相应担保,睿特菲、禾源纺织的其他股东分别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该授信及担保额度期限自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1年度股东大会为止,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由于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且信用情况良好,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发展,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 2021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1 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 年 12 月 7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
《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通知的规定和要求,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鉴于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
赁准则。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和风险因素,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董事会经核查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内部控制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控体系,同时公司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亚会专审字(2021)第 01130001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获得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0 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事前审议了 2020 年度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绩效考核情况。根据公司相关薪酬制度及 2020 年度经营绩效与考核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恰当的。详见《2020 年年度报告》“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之“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6 票。此议案获得通
过。
其中,董事任召国先生、柴孝海先生、邓建军先生、刘晨先生、王先羽先生、陈嘉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