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3 证券简称:创源文化 公告编号:2019-082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创源文化”)《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同意以 2019 年 8 月 16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160 名激励
对象授予 255.04 万份股票期权及 255.04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等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
2、2019 年 7 月 16 日至 2019 年 7 月 25 日,公司通过巨潮资讯网和公司公
示栏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19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3、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 日召开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宁波创源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自查,在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4、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调整后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就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的差异情况说明
鉴于原 9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各 13.79 万份,共计 27.58 万份,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
公司拟授予其的部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各 1.17 万份,共计 2.34 万份,合计放弃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各 14.96 万份,共计 29.92 万份。公司
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169 人变为 160 人;
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320.00 万份变为 305.04 万份,其中首次
授予部分由 270.00 万份调整为 255.04 万份,预留授予部分为 50.00 万份,不作
调整;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320.00 万份变为 305.04 万份,
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由 270.00 万份调整为 255.04 万份,预留授予部分为 50.00 万
份,不作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三、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
说明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反之,若授予条件未达成,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 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公司董事会核实,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并且不存在不能授 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的条件已成就。
四、2019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一)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19 年 8 月 16 日
2、授予人数:160 人
3、授予数量:255.04 万份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按照以下比例在各激励对象间进行分配:
姓 名 职 位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本计划拟授予股 占授予时
数量(万份) 票期权总数的比例 总股本比例
王先羽 董事、副总经理 2.43 0.80% 0.01%
其他骨干员工(159 人) 252.61 82.81% 1.40%
预留 50.00 16.39% 0.28%
合计 305.04 100% 1.69%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 所致,下同。
4、行权价格:9.66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期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之日起至 激励对象获授的所有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激 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分别为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计算。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计划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12 个月后的 4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行权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完成日 3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7、股票期权的行权业绩考核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19 年-2021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
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19 年营
第一个行权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6%
(2)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 年净利
润增长率不低于 35%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18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0 年营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 第二个行权期 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9%
(2)以 2018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0 年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