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02 证券简称:天宇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
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公司 2022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5718号),公司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06,683,289.52元,母公司可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50,116,442.30元,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1,250,116,442.30元。
结合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及2023年度预算情况,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8,952,557.99元,鉴于公司2022年度业绩亏损,综合考虑公司短期生产经营实际和未来发展规划,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运行态势以及公司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未来发展和成长性相匹配,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 2022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综合考虑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助于公司长期稳定发展,我们一致同意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法律法规及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与公司未来发展和成长性相匹配,监事会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